根据北京德和衡(广州)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桐提供的资料,2014年时,市民曹某在某银行深圳新洲支行(以下简称:新洲支行)贷款购买了一辆法拉利汽车,并办理了抵押登记。合同显示曹某贷款总金额为128万,而这辆法拉利汽车的价格为286万。
《中国时报》评论指出,“时代力量”除“作秀”标签如影随形外,从这次大闹“立院”,还是看到其局限性,及“罢昌”一役后的集体焦虑感。
《银保监会: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背后隐藏风险或陷阱》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,此人犯受贿罪、贪污罪、诈骗罪,涉案金额近6000万,其中仅向“高铁一姐”丁书苗索贿就达4000多万,此外还诈骗了她及下属超千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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