樊星曾在浙江某市检察院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多年。他曾遇到一个取证难的案例,4岁女童遭强奸,下体重伤,没有人证。女童讲不清楚也不愿讲,家长也不想孩子受到二次伤害,但打击犯罪又有取证需要。“后来引入专业心理疏导,几次心理疏导后,孩子才把事情讲出来。”
对此结果,李莹称,已就该案刑事判决部分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申请,并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。只有一名女孩因遭受严重精神损害正在治疗,得到8万元赔偿,其他女生没有获得赔偿。这是民事部分上诉理由之一。
《晒浴霸、穿毛衣……动物园怕冷动物过冬有"神器"》她以强奸犯罪举例,一般须满足是对方所为、有物证的条件,如果是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,还增加一个难点即证明不是自愿发生性行为,“时间越长,越难证明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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