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一中院于2017年11月1日立案,进行了公示,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剑,秦城监狱监狱警察金峰、张浩宇出庭履行职务。
2017年12月15日,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起24人团伙“套路贷”案件在闵行区法院宣判,24名被告人分别因犯抢劫罪、诈骗罪、非法拘禁罪,被判处十三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。其中5名主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《商务部:"两节"期间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》此前,澎湃新闻注意到,这份发文字号显示为“玄纪审字(2017)81号”的“中共南京市玄武区纪委文件”已在网络上广为流传,该文件系“关于给予李钰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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